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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9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发布时间:2022-12-28 09:27人气: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罐头食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罐头食品

      以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肉、水产动物等为原料,经加工处理、装罐、密封、加热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商业无菌的罐装食品。

2.2 胖听

      由于罐头内微生物活动或化学作用产生气体,形成正压,使一端或两端外凸的现象。

2.3 商业无菌

      罐头食品经过适度热杀菌后,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的状态。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容器

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

GB/T 10786

内容物

具有该品种罐头食品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形态

3.3 理化指标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组胺a/(mg/100g)    ≤

102

GB/T 5009.208

米酵菌酸b/(mg/kg)    ≤

0.25

GB/T 5009.189

a 仅适用于鲐鱼、鲹鱼、沙丁鱼罐头。

b 仅适用于银耳罐头。

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3.5.1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3.5.2 番茄酱罐头霉菌计数(%视野)≤50,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

3.6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6.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6.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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