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马铃薯生全粉加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原辅料要求、生产条件要求、工艺流程、加工技术和标志、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马铃薯为原料经脱水干燥制成的马铃薯生全粉产品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LS/T 3106 马铃薯(土豆、洋芋)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司令(2005)第7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马铃薯生全粉 raw potato flour
以马铃薯(Solanum tuberosum L.)为原料,经脱水干燥加工制成的粉状未熟化脱水制品。
4 原辅料要求
4.1 马铃薯
应符合LS/T 3106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
加工用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抗坏血酸钠应符合GB 1886.44的规定。
4.3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 生产条件要求
加工企业的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人员卫生与健康、成品贮藏与运输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6 工艺流程
应符合图1的规定。
图1 马铃薯生全粉加工工艺流程
7 加工技术
7.1 选料
选择无腐烂变质、无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的马铃薯,宜选择芽眼少且浅的马铃薯。
7.2 清洗
采用人工或清洗机去除马铃薯表面的泥土和杂质,宜采用鼓风式清洗机或滚筒清洗机。
7.3 去皮、冲洗
采用人工或机械磨擦去皮机去除马铃薯表皮,去皮后用清水冲洗,立即投入水中浸泡,防止酶促褐变。
7.4 修整、切分
由人工检查修整不合格的薯块,除去残留的外皮和芽眼等,合格后送入切分机切片或切条,切片厚度为2.0mm~3.0mm,切条厚度为8.0mm~12.0mm。
7.5 护色、沥水
将马铃薯片(条)立即放入由0.2%~0.5%的柠檬酸和0.01%~0.05%的抗坏血酸钠组成的混合护色液中,浸泡10min~20min后平铺在网状托盘中,稍沥干水分。
7.6 干燥
干燥温度控制在50℃~65℃,宜采用热泵干燥,风速控制在0.5m/s~2.0m/s,干燥的过程中应翻动物料,防止粘连托盘,马铃薯干片(条)终点水分含量应低于9%,停止干燥后马上取出。
7.7 粉碎、筛分
将干燥后的马铃薯片(条)置于粉碎机中粉碎,用60或80目振动筛筛分,取筛下物。
7.8 包装
7.8.1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7.8.2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和GB 9683的规定。
7.8.3 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8 标志、贮存、运输
8.1 标志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8.2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通风、阴凉、防虫、防鼠的仓库中,并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物品共存。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干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运输中应避免受潮、受压、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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