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方便米粉(粉丝)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在贵州省内生产加工的方便米粉(粉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4 大米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1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方便米粉(粉丝)
以主食包(米粉包或粉丝包),配以一种或多种用于调味和提供营养的辅料包(菜肴包、汤包、调味料包),经组合包装而成的仅需简单加热或冲泡即可食用的方便食品。
3.2
米粉包
以大米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等辅料,经预处理、磨浆、熟制成型、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主食包。
3.3
粉丝包
以薯类、豆类、谷类等食用淀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预处理、调浆、熟制成型、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主食包。
3.4
菜肴包
以蔬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蛋制品、豆类制品、坚果制品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方便米粉(粉丝)用辅料包。其中单一原料的净含量不超过主食包净含量的1/3。
3.5
汤包
以饮用水、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经煮制、包装、灭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方便米粉(粉丝)用辅料包。
3.6
调味料包
以调味品和(或)食用动植物油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可呈液态、半固态或固态的方便米粉(粉丝)用辅料包。
4 产品分类
根据主食包原料不同分为方便米粉和方便粉丝。
5 要求
5.1 原辅料
5.1.1 大米
应符合GB/T 1354、GB 2715的规定。
5.1.2 食用淀粉
应符合GB 31637的规定。
5.1.3 蛋制品
应符合GB 2749的规定。
5.1.4 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
5.1.5 食用动物油脂
应符合GB 10146的规定。
5.1.6 畜禽肉
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
5.1.7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8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具有主食包和辅料包应有的色泽 | 取适量试样置于干净的白 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状态、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按食用方法品其滋味。 |
组织状态 | 具有主食包和辅料包应有的组织状态 | |
滋味与气味 | 具有主食包和辅料包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霉味及其他异味 | |
杂质 | 无肉眼可见的杂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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