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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1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

发布时间:2022-07-18 07:53人气: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醋。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醋

      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物料、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液体酸性调味品。

2.1.1 甜醋

      单独或混合使用糯米、大米等粮食、酒类或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后再添加食糖等辅料制成的 食醋。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2 mL试样置于25 mL具塞比色管中,加水 至刻度,振摇,观察色泽。取30 mL试样置于 50 mL烧杯中观察状态。用玻璃棒搅拌烧杯 中试样,品尝滋味,闻其气味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尝味不涩,无异味

状态

不混浊,可有少量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酸(以乙酸计)/(g/100 mL) 食醋 ≥

甜醋                           ≥

3.5

2.5

GB/T 5009.4 1

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3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

5

2

10

102

GB 4 789.3平板计数法

3.6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6.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冰乙酸(又名冰醋酸)、冰乙酸(低压羟基化法)不可 用于食醋。

3.6.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4 其他

4.1 预包装食醋的标签应标示总酸含量,产品的包装标识上应醒目标出“食醋”或“甜醋”字样。

4.2 散装食醋应在容器或包装外侧标示4.1中的内容。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也可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标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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